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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

来  源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关于《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送审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市委一号文件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建设农业强国,奋力开创咸宁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咸宁当前实际,我局起草了市委一号文件。

二、市委一号文件起草过程

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抓重点带一般,打造特色亮点,补齐短板弱项要求,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我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研究起草市委一号文件。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张世伟同志,副市长刘复兴同志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讨市委一号文件起草工作,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月份,先后两次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9家市直单位和6个县(市、区)意见,收到回复意见24条,研究后进行吸纳和修改。3月7日,市委一号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3月17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市委一号文件,会议原则同意市委一号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市委一号文件主要内容

市委一号文件包括9大部分32小点,主要内容如下:

1.抓紧抓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主要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三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实施18万亩双季稻轮作项目,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296.1万亩以上,油料面积扩大到1177.4万亩。实施39.5万亩油菜轮作项目。蔬菜瓜果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万亩,产量稳定在272万吨。年末生猪存栏130万头以上。支持水稻主产区建设集中育秧中心,打造区域性集约化蔬菜育苗中心。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粮食烘干中心。

2.强化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推进撂荒耕地清理利用行动。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旱改水工程,增加耕地(水田)数量。加快实施王英灌区咸安片区、通城县东冲灌区等灌区改造项目建设。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15.9万亩。

3.聚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主要包括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四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千百十”提升工程。加快发展金银花、黄精、金刚藤等中药材种植加工产业。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新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0个。每个主导产业链培育1—2家优质企业品牌。推选6个优质农产品品牌到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进15个“桂乡咸宁”展示窗口效能提升。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30家。

4.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主要包括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三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选派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600人、“三区”科技人才11人服务乡村振兴。建设20家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持续推进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引进知名种子企业筹建中国新型种业(向阳湖)基地。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74%。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1%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7%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5.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包括全面加强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全面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全面夯实帮扶政策基础、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四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坚持实行防返贫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市农村人口进行监测排查。加强脱贫人口产业、就业帮扶,稳步提升“两不愁”水平。扎实做好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积极实施危房改造,巩固“三保障”成果。延续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帮扶车间的优惠政策。2023年帮扶项目不少于800个,确保中央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比例达到60%以上。

6.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主要包括强化乡村规划管控、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力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五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制定出台《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咸宁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咸宁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服务手册》《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手册》。细化落实乡村建设二十项任务,力争每个县(市、区)创建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落实乡村规划师、建筑师下乡制度。建设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站点10个。每个县(市、区)有2个以上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完成1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长江、陆水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度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营造林24.35万亩。

7.大力推进农村现代化。主要包括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便利度、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四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新改扩建2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成150个农村候车亭。新改建农村公路600公里以上。持续推进“气化乡镇”建设,通气乡镇达到23个。全市建设10个以上省级示范教联体。常态化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年深入农村展演500场次。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推进农村殡葬习俗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8.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堡垒、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大力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三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持续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实施基层党建“红色根须工程”。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行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探索依托县级国有平台组建乡村振兴公司。推进“湖北数字农经”平台使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市55%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

9.强化新时代“三农”工作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三个方面。主要措施和目标: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将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等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持续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0%,同时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6%用于农业农村。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支撑计划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大力开展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的技能培训,全年培训1.2万人以上。


相关文件: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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