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102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8日
  • 名  称:咸宁市总工会

咸宁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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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总工会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

  2、实有人员情况:在职职工17人,其中财政负担15人(在编人员15人、以钱养事1人)、经费自理2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11人(财政全部负担)。

  二、财政资金拨款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一)、财政资金拨款收入:2013年财政资金结余30,686.56元;

  2014年财政资金拨款收入7,018,963.2元,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2项:

  1、财政资金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849,763.2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经费,其中:

  (1)、在职人员工资拨款:1,268,598.24元:

  1)、2014年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1,075,198.24元

  2)、2013年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119,000元;

  3)、2013年综合治理先进奖励:24,400元;

  4)、2014年女工卫生费、独生子女费等:1,200元;

  5)、2014年以钱养事人员经费:48,800元;

  (2)、退休人员经费拨款:581,164.96元,其中:

  1)、2014年退休人员工资、补贴:560,164.96元;

  2)、2013年综合治理先进奖励:16,800元;

  3)、2014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200元。

  2、财政资金项目支出拨款收入:5,169,200元,其中:

  1)、2014年咸宁市送温暖资金:1,160,000元;

  2)、2014年省级困难劳模补助:60,000元;

  3)、2014年省级协理员工资:150,000元;

  4)、2014年省级困难职工补助:1,200,000元;

  5)、2014年工会经费:1,900,000元;

  6)、2014年全市劳动竞赛活动经费:10,000元;

  7)、2014年全市劳模成果事迹展:180,000元;

  8)、2014年全市工会全体委员会大会等:110,000元;

  9)、2014年职工服务中心专项资金:90,000元;

  10)、2014年全市劳动模范日常管理:30,000元;

  11)、2014年全市劳模荣誉展厅专项经费:279,200元

  (二)、2014年财政资金拨款支出:

  2014年财政资金拨款支出6,663,188.03元,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2项,其中:

  1、财政资金基本支出拨款:1,773,188.03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经费等,其中:

  (1)、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拨款:1,179,344.87元:

  1)、2014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95,041.56元;

  2)、2014年在职人员基本津贴补贴:676,628元;

  3)、2014年在职人员奖金:140,400元;

  4)、2014年在职人员伙食补助:28,520元;

  5)、2014年其他福利支出(退休人员结余为负,无法编制报表,费用转入在职人员支出):38,755.3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8.2元,其中:

  1)、办公费:9,678.2元;

  2)、水电费:200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元。

  (3)退休人员经费:581,164.96元,其中:

  1)、2014年退休人员工资、补贴:560,164.96元;

  2)、2013年综合治理先进奖励:16,800元;

  3)、2014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200元。

  2、2014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890,000元,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2项,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000元,其中:

  1)、2014年工会经费:1,900,000元;

  2)、2014年会议费:60,000元;

  3)、2014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0,000元,其中:

  1)、送温暖资金1,160,000元;

  2)、省级困难劳模补助60,000元;

  3)、省级困难职工补助1,200,000元;

  4)、协理员工资150,000元。

  (三)、2014年财政拨款指标结余:

  2014年财政拨款指标结余386,461.73元,分为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其中:

  1、基本支出结余:107,261.73元,为在职人员工资结余;

  2、项目支出结余:279,200元,为全市劳模荣誉展厅专项经费结余。

  另行说明:

  由于财政不负担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因此,财政资金的预算和决算均无出国(境)费用、三公经费和车辆运行费用。公示中的这部分支出在市工会的工会经费决算报表中反映。

  咸宁市总工会

  2015年11月15日

  附件:预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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