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102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0日
  • 名  称:咸宁市水务局

咸宁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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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水务局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咸宁市水务局属一级决算单位,其管辖有2个二级决算单位分别是咸宁市堤防河道管理局、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水务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城乡水资源,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全市河道、堤防、水库、湖泊、分蓄洪区的水利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市内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跨县(市、区)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所属2家参公事业单位决算。依据咸人〔2008〕27号文,市水务局行政编制34人,工勤编制3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截止2014年12月底,实有60人,其中:在职在编52人,借用人员8人,另有退休人员43人,另外负担遗属人员4人。

  所属2家参公事业单位分别为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和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截止2014年12月底,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编制数40人,在职在编37人,退休人员4人。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制数17人,在职在编13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1、水务局系统2014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是:收入中上年结余657.84万元,本年度财政收入3710.12万元,结余2600.1万元。2、公务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是:水利支出1392.4万元、长江黄河流域管理支出274.02万元,水政执法监督支出128.44万元。2014年决算中基本支出有以下变化:1、人员经费上升级。主要是第二次规范性津补贴到位,增加了人员经费支。2、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和食堂补贴纳入预算之中,其中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由单位自筹解决纳入商品服务支出,住房补贴、物业补贴由财政负担纳入个人和家庭支出,食堂补贴由财政负担纳入商品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4年经过“五管一治”的综合治理 ”““三公”经费预算在2013年决算的基础上有所下降,2014年全局没有出国出境旅游学习的情况,公务招待费26.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万元。

  根据咸宁市直单位财政决算管理的要求,我单位于2015年2月完成财政决算,我单位核定的2014年度财政决算,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4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表。现将我单位2014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布于下:

  附:咸宁市水务局决算公开汇总表

咸宁市水务局决算公开

咸宁市水务局决算公开汇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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