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8-0111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 名  称:咸宁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

咸宁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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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咸宁市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资金情况说明

九、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情况说明

十、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情况说明


一、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咸宁市移民局)是咸宁市政府工作部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老区建设条例》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工作的决定》;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促进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

4.负责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和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

5.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6.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全市贫困现状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对象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8.承担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统筹协调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通山核电移民安置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10.负责申报年度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通山核电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安排外迁移民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移民搬迁安置。

11.组织审核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通山核电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库区、安置区扶持资助项目年度计划。

12.负责对全市水库移民、核电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移民避险解困政策、三峡后续规划等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后扶项目库的建设。

13.负责监管各项移民专项资金,对其拨付使用实行监督检查,接受国家、省、市的稽查和审计。

14.负责移民的宣传、教育、培训、信访维稳等工作。

15.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开发、移民后扶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科室:综合科、扶贫科、移民科(法制科),没有下属单位,设有机关党支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咸宁市移民局)总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退休人员3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三公”经费支出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三公经费3.43万元,项目支出三公经费5.19万元。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6.6%,年初预算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8.8%,上年支出0.79万元,比上年增加81%。增加原因是2017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接待费在正常范围内上涨。基本支出中接待费支出0.71万,项目支出中接待费0.72万。共接待18批次、159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83.4%,年初预算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9.8%,上年支出5.04万元,比上年增加42.7%。增加原因是2017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尤其是下乡督办检查指导,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向市公车办借用公务车1辆(鄂LW0425),公车运行费在正常范围内上涨。基本支出中的公车费2.72万,项目支出中的公车费4.47万。

三、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8万元,比2016年减少42%。减少原因是2016年没有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2017年区分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导致2017年机关运行费减少。

四、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8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六、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3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产出成果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组织和实施均按计划进行。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管理科室能积极配合并提交相关材料依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0万元,执行数为580万元,完成预算的63.74%。主要产出:一是培植扶贫企业34家;二是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三是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65个;进行产业合作联盟10家。主要效益:一是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二是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三是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四是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二是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三是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

2.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执行数为660万元,完成预算的63.46%。主要产出:一是出列贫困村66个;二是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三是有主导产业;四是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主要效益:一是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二是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三是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四是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二是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三是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

3.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一是完成了调研督办;二是信息系统更新完善;三是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四是宣传报道和资料印刷。主要效益:一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贫困线以上;二是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使农民脱贫致富,全面达到小康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三是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后勤服务、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咸宁市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资金说明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91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中长期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成10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实现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就地创业、就近就业,确保每个贫困村形成1-2个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形成户户有增收项目对接,村村有产业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培植扶贫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2、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3、激发内生动力,支持贫困户自强自立、勤劳脱贫。

4、支持组建产业扶贫合作联盟。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思路,针对贫困户特点,实行差异化的扶贫政策和多样化的帮扶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产业扶贫,把更多的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咸宁市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91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580万元。

该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宁市精准扶贫办公室《咸宁市特色产业扶贫市级奖补实施意见》(咸精准办发【2017】57号精神要求,开展产业扶贫奖补工作。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培植扶贫企业34家;

(2)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

(3)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65个;

(4)进行产业合作联盟10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

(2)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

(3)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4)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

  2. 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

第三,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设立产业奖补基金,由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具体负责扶持奖励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考核等日常事务工作。

2、按照“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重点针对19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类实施主体、贫困村申报,各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审核上报后,由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小组考核验收合格的,在当年内将扶持和奖励资金直接兑现到实施主体。

(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九、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104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中长期目标: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发生率降至2%以下。

(二)项目主要内容

1.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计算公式=贫困人口数(包含漏评、错退人口)/村2014年度农业户籍人口数*100%);

2.有主导产业;

3.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

4.基础设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5.基本公共服务: 有功能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对口提供的公共教育、有村级卫生室、有村级图书阅览室;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咸宁市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104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资金660万元。

该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宁市精准扶贫办公室《关于拨付2017年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通知(咸精准办发【2018】2号,开展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工作。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出列贫困村66个;

(2)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3)有主导产业;

(4)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

(2)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

(3)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4)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二)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按照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初步拟定贫困人口脱贫名单。

2、核实认可。贫困人口脱贫名单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支书、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三方签字认可。

3、公示公告。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后,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对村申报的拟脱贫人口名单进行普查,形成脱贫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红头文件报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审核公告。

4、脱贫销号。请各地按照贫困村出列程序,提供每个预出列村初验资料;贫困村出列公示文件、图片;出列贫困村村名单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

(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项目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十、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8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年度目标: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各级力量,确保上下有效对接,政令畅通,为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提升强力保障

(二)项目主要内容

1、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25万元;

2、资料印刷费15万元;

3、调研督办费18万元;

4、宣传报道14万元;

5、办公用品及其他8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农办作为全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地,特申请专项工作经费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并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8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了调研督办;信息系统更新完善;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资料印刷;宣传报道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贫困线以上;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使农民脱贫致富,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提高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金管理,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1、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3、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
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行次决算数
栏次
1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12,895.1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81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7.50二、外交支出30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30.00三、国防支出310.00
三、事业收入40.00四、公共安全支出320.00
四、经营收入50.00五、教育支出33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0.00六、科学技术支出340.00
六、其他收入711.29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7.72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38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39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402,794.8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1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44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5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711.2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498.4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50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510.00
本年收入合计242,906.43本年支出合计522,863.0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0.00   结余分配53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2621.58   年末结转和结余5464.94

27

55
总计282,928.01总计562,928.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4567
合计2,906.442,895.150.000.000.000.0011.29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175.510.000.000.000.000.00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8.0118.010.000.000.000.00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813.880.000.000.000.00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4.130.000.000.000.000.00
2082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7.5057.500.000.000.000.000.00
2082299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7.5057.500.000.000.000.000.00
213农林水支出2,809.422,809.420.000.000.000.000.00
21301农业1.491.490.000.000.000.000.00
2130101 行政运行1.491.490.000.000.000.000.00
21303水利12.0012.000.000.000.000.000.00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12.000.000.000.000.000.00
21305扶贫2,795.932,795.930.000.000.000.000.00
2130501 行政运行161.54161.540.000.000.000.00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34.392,634.390.000.000.000.00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10.2210.220.000.000.000.000.0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0.2210.220.000.000.000.00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8.338.330.000.000.000.000.00
2210202 提租补贴1.891.890.000.000.000.000.00
229其他支出11.290.000.000.000.000.0011.29
22999其他支出11.290.000.000.000.000.0011.29
2299901 其他支出11.290.000.000.000.000.0011.2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456
合计2,863.08185.522,677.560.000.000.00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10.810.000.000.000.00
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810.810.000.000.000.00
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810.810.000.000.00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22.4745.250.000.000.00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72.470.000.000.00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2.470.000.000.000.00
2082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5.250.0045.250.000.000.00
2082299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5.250.0045.250.000.000.00
213农林水支出2,794.90169.702,625.200.000.000.00
21301农业1.491.490.000.000.000.00
2130101 行政运行1.491.490.000.000.000.00
21303水利12.000.0012.000.000.000.00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0.0012.000.000.000.00
21305扶贫2,781.41168.212,613.200.000.000.00
2130501 行政运行168.21168.210.000.000.00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13.200.002,613.200.000.00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11.2511.250.000.000.000.0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1.2511.250.000.000.00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9.369.360.000.000.000.00
2210202 提租补贴1.891.890.000.000.000.00
229其他支出8.401.297.110.000.000.00
22999其他支出8.401.297.110.000.000.00
2299901 其他支出8.401.297.110.000.0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支     出
项    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小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栏    次
23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37.6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810.81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7.50二、外交支出320.000.000.00

3
三、国防支出330.000.00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340.000.000.00

5
五、教育支出350.000.00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360.000.00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0.000.00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7.722.4745.2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0.000.00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400.000.00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410.000.00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422,794.892,794.89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30.000.00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0.000.00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0.000.00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460.000.00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70.000.00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0.000.00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911.2511.25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000.00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510.000.00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520.000.00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530.000.000.00
本年收入合计242,895.14本年支出合计542,854.672,809.4245.2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21.5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62.0549.8012.2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1.58
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0.00
58



28

59


总计292,916.73总计602,916.732,859.2357.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
合计2,809.43184.232,625.20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10.810.00
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810.810.00
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810.81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2.470.00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72.47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2.470.00
213农林水支出2,794.90169.702,625.20
21301农业1.491.490.00
2130101 行政运行1.491.490.00
21303水利12.000.0012.00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0.0012.00
21305扶贫2,781.41168.212,613.20
2130501 行政运行168.21168.21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13.200.002,613.20
221住房保障支出11.2511.250.0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1.2511.25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9.369.360.00
2210202 提租补贴1.891.89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
301工资福利支出141.5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9.98310其他资本性支出0.00
30101 基本工资62.6030201 办公费1.01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0.00
30102 津贴补贴20.7430202 印刷费0.8331002 办公设备购置0.00
30103 奖金40.1230203 咨询费0.0031003 专用设备购置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830204 手续费0.0031005 基础设施建设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5.3830205 水费0.0031006 大型修缮0.00
30107 绩效工资0.0030206 电费1.86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0030207 邮电费2.8231008 物资储备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0.0030208 取暖费0.0031009 土地补偿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30209 物业管理费0.0031010 安置补助0.00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030211 差旅费3.16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00
30301 离休费0.00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31012 拆迁补偿0.00
30302 退休费0.0030213 维修(护)费0.3131013 公务用车购置0.00
30303 退职(役)费0.0030214 租赁费0.00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00
30304 抚恤金0.0030215 会议费0.1831020 产权参股0.00
30305 生活补助0.0030216 培训费0.19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0.00
30306 救济费0.0030217 公务接待费0.71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
30307 医疗费0.0030218 专用材料费0.00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0.00
30308 助学金0.0030224 被装购置费0.0030402 事业单位补贴0.00
30309 奖励金0.0030225 专用燃料费0.0030403 财政贴息0.00
30310 生产补贴0.0030226 劳务费0.39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9.3630227 委托业务费1.53307债务利息支出0.00
30312 提租补贴1.8930228 工会经费2.4930701 国内债务付息0.00
30313 购房补贴0.0030229 福利费0.1530707 国外债务付息0.00
30314 采暖补贴0.00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399其他支出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0.00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0.9739906 赠与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


人员经费合计154.24公用经费合计29.98
注:1.本表依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进行公开。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 6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元
预算数决算数
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小计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小计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123456789101112
0.000.000.000.000.000.008.620.007.190.007.191.4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小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栏次123456
合计0.0057.5045.250.0045.2512.25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57.5045.250.0045.2512.25
2082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0057.5045.250.0045.2512.25
2082299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0057.5045.250.0045.2512.2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 □直接组织评价      □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资金

项目编码: □□□□□□□□□□□□□□□□□

项目承担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咸宁市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91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中长期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成10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实现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就地创业、就近就业,确保每个贫困村形成1-2个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形成户户有增收项目对接,村村有产业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培植扶贫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2、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3、激发内生动力,支持贫困户自强自立、勤劳脱贫。

4、支持组建产业扶贫合作联盟。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思路,针对贫困户特点,实行差异化的扶贫政策和多样化的帮扶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产业扶贫,把更多的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咸宁市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91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580万元。

该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宁市精准扶贫办公室《咸宁市特色产业扶贫市级奖补实施意见》(咸精准办发【2017】57号精神要求,开展产业扶贫奖补工作。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培植扶贫企业34家;

(2)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

(3)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65个;

(4)进行产业合作联盟10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

(2)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

(3)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4)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

  2. 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

第三,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设立产业奖补基金,由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具体负责扶持奖励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考核等日常事务工作。

2、按照“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重点针对19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类实施主体、贫困村申报,各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审核上报后,由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小组考核验收合格的,在当年内将扶持和奖励资金直接兑现到实施主体。

(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附件

附: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0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实施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910万元580万元63.70%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中央补助910万元580万元63.70%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扶贫企业34家;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脱贫之星65个;产业合作联盟10家。扶贫企业34家;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脱贫之星65个;产业合作联盟10家。




























































































































































































































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标产


数量指标培植扶贫企业34家34家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
第二,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
第三,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
第二,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
第三,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





























































































































































































































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39个




























































































































































































































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65个65个




























































































































































































































产业合作联盟10家10家




























































































































































































































质量指标带动增收户数20户20户




























































































































































































































每月增收标准1000元以上1000-2000元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控制在10%以内控制在10%以内































































































































































































































经济效益
指标
企业增收大幅度增加大幅度增加

























































































































































































































































































































































































































































贫困户增收1000元以上1000-2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资源综合利用99%99%























































































































































































































带动当地产业得到提升得到提升

























































































































































































































































































































































































































































可持续发展指标脱贫致富99%99%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指标大众知晓率95%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95%




























































































































































































































说明无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 □直接组织评价      □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

项目编码: □□□□□□□□□□□□□□□□□

项目承担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104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中长期目标: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发生率降至2%以下。

(二)项目主要内容

1.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计算公式=贫困人口数(包含漏评、错退人口)/村2014年度农业户籍人口数*100%);

2.有主导产业;

3.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

4.基础设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5.基本公共服务: 有功能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对口提供的公共教育、有村级卫生室、有村级图书阅览室;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咸宁市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104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资金660万元。

该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宁市精准扶贫办公室《关于拨付2017年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通知(咸精准办发【2018】2号,开展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工作。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出列贫困村66个;

(2)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3)有主导产业;

(4)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

(2)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

(3)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4)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二)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按照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初步拟定贫困人口脱贫名单。

2、核实认可。贫困人口脱贫名单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支书、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三方签字认可。

3、公示公告。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后,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对村申报的拟脱贫人口名单进行普查,形成脱贫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红头文件报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审核公告。

4、脱贫销号。请各地按照贫困村出列程序,提供每个预出列村初验资料;贫困村出列公示文件、图片;出列贫困村村名单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

(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项目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附件

附: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0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实施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1040万元660万元63.46%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中央补助1040万元660万元63.46%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发生率降至2%以下。出列贫困村104个。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发生率降至2%以下。实际出列贫困村66个。



































































































































































































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标产


数量指标出列贫困村104个66个




































































































































































































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2%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二)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二)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




































































































































































































年人均纯收入3070元以上3070元



































































































































































































主导产业1个或以上1个或以上



































































































































































































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保障



































































































































































































质量指标出列验收合格合格



































































































































































































核实认可合格合格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控制在10%以内控制在10%以内






































































































































































































经济效益
指标
企业增收大幅度增加大幅度增加







































































































































































































































































































































































































贫困户增收1000元以上1000-2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资源综合利用99%99%






























































































































































































带动当地产业得到提升得到提升







































































































































































































































































































































































































可持续发展指标脱贫致富99%99%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指标大众知晓率95%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95%



































































































































































































说明无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 □直接组织评价      □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编码: □□□□□□□□□□□□□□□□□

项目承担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8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年度目标: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各级力量,确保上下有效对接,政令畅通,为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提升强力保障

(二)项目主要内容

1、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25万元;

2、资料印刷费15万元;

3、调研督办费18万元;

4、宣传报道14万元;

5、办公用品及其他8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农办作为全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地,特申请专项工作经费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并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8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了调研督办;信息系统更新完善;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资料印刷;宣传报道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贫困线以上;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使农民脱贫致富,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提高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金管理,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 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3. 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附件

附: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0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实施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80万元80万元100.00%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中央补助80万元80万元100.00%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各级力量,确保上下有效对接,政令畅通,为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提升强力保障通过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各级力量,确保上下有效对接,政令畅通,为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提升强力保障













































































































































































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标产


数量指标调研督办、各项会议40次/年40次/年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提高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金管理,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第三,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提高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金管理,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第三,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2次2次













































































































































































质量指标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完善100%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控制在10%以内控制在10%以内
















































































































































































经济效益
指标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涨大幅度增涨大幅度增涨



























































































































































































































































































































































贫困户增收1000元以上1000-2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资源综合利用99%99%








































































































































































带动当地产业得到提升得到提升



























































































































































































































































































































































可持续发展指标脱贫致富99%99%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指标大众知晓率95%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95%













































































































































































说明无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责任编辑: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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