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咸宁市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2020年全市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0年,上级核定全市政府债务限额2,826,1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35,1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90,93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546,1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64,1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81,998万元,均未超出核定限额。
二、市本级2020年还本付息决算情况
(一)还本情况。2020年,市本级到期本金49,1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本金36,856万元,专项债券到期本金12,264万元,全部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
(二)付息及手续费情况。2020年,市本级应付利息、手续费、债券发行费用共22,15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798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13,357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偿还。
三、市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一)还本情况。2021年,市本级到期本金123,12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本级18,714万元,专项债券到期本金10,448万元(均为置换专项债券),拟通过2021年再融资债券偿还。
(二)付息及手续费情况。2021年,市本级应付利息及手续费25,845万元,全额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其中:一般债券9,516万元(含应付利息、还款手续费及2021年发行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专项债券16,329万元(含应付利息、还款手续费及2021年发行费),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