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7514/2023-24753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 名  称: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7月)

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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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咸宁市城区、咸安区、通山县、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的10个监测点位组成。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及排序。

二、评价指标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一)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7月,咸宁市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3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2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2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4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4,良7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通城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6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4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3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26天,良4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2、崇阳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3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3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7天,良4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3、通山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7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3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8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1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9天,良2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4、赤壁市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18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8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25天,6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1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5天。

5、嘉鱼县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0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4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5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18天,良13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6咸安区7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2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6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2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4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4天,良7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森林公园市发改委咸安区政府长江产业园。

咸宁市20237月国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SO2单项质量指数

NO2单项质量指数

PM10单项质量指数

CO单项质量指数

O3单项质量指数

PM2.5单项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森林公园

0.08

0.08

0.30

0.20

0.59

0.29

1.54

咸安区政府

0.07

0.10

0.26

0.18

0.71

0.31

1.63

市发改委

0.03

0.18

0.31

0.18

0.68

0.37

1.75

长江产业园

0.05

0.20

0.37

0.18

0.71

0.49

2.00

咸宁市

0.05

0.15

0.31

0.18

0.70

0.40

1.79

2、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安区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通山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咸安区嘉鱼县。

咸宁市20237月非国控点位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SO2单项质量指数

NO2单项质量指数

PM10单项质量指数

CO单项质量指数

O3单项质量指数

PM2.5单项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通山县

0.12

0.08

0.31

0.18

0.54

0.31

1.54

赤壁市

0.08

0.12

0.26

0.20

0.66

0.23

1.55

通城县

0.07

0.12

0.31

0.15

0.65

0.37

1.67

崇阳县

0.08

0.18

0.33

0.18

0.64

0.37

1.78

咸安区

0.07

0.15

0.33

0.15

0.70

0.40

1.80

嘉鱼县

0.07

0.18

0.29

0.18

0.78

0.43

1.93



责任编辑: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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