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有效推进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水生生物保护,提高保护区管护效率,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报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和更名申报材料的通知》(保区字〔2018〕41号)文件精神,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组织开展了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编制了《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已通过省林业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
为确保《论证报告》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与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商定,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将《论证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咸宁市人民政府(联系人:祝武;联系电话:13707240678;邮箱:270985322@qq.com)。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3日。
附件: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