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01671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7日
  • 名  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公示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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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反馈问题第二十二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改任务

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抗风险能力较低,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现有焚烧炉已经运行十年,检修期间医疗废物需要转移到外市处置,新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项目尚在建设之中,亟需加快建设进度,存在固体废物管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提高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抗风险能力。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加快新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底前投入运行,将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现有3000吨/年增加至4500吨/年。

(二)对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固体废物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指导该公司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四、整改成效

(一)项目建设顺利完成。针对督察反馈问题,我局及时督促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加快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生产线及增量扩项工程建设,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新建危废焚烧线已于2021年4月底建设完成,6月中旬完成调试,调试阶段各项设备运行正常。新焚烧炉已于2021年7月6日点火调试运行,安全投入运行至今,目前已经组织了环保验收。

(二)处置能力得到提升。正常情况下,我市医疗废物日产生量基本都在9吨以下,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最高日产量达到21.27吨。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增危废焚烧生产线建成投入运行后,日常医废处置能力由10吨/日增加至15吨/日,应急状态下日最大处置能力可达55吨/日,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三)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一是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日调度日报告制度,要求汇楚公司每日上报全市一般医废及隔离点医废收集、处置情况,并定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二是加强汇楚公司污染物排放管理,督促企业按排污许可落实自行监测要求,强化在线监测系统监管,做好厂区固体废物管理,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有序推进整改。三是积极与市卫健、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协调解决汇楚公司医废收处员工核酸检测问题、医疗废物转运车通行问题,及时破解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增、收集点位增加、转运时间缩短等引发的交通不畅、运力不足问题。同时,督促企业增加运输车辆和运输频次,优化医废运输路线,确保医废及时规范收处。

2021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疫情防控隔离点共产生医疗废物2678.17吨,所有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由专业公司当日转运,及时交由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当日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率100%。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李武

联系电话:0715-8271728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桂路15号,邮编437100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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