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1438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
  • 主题分类:教育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 名  称: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总园、二园2024年秋招生方案

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总园、二园2024年秋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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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本园招生实际,现制定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总园、二园)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交幼总园(咸宁市交通路100号)拟招:

托班新生60名

小班新生180名



交幼二园(咸宁高新区金桂路466号)拟招

托班新生60名

小班新生180名

大班新生40名





二、招生范围

交幼总园招生范围

1.托班新生:面向社会招收(2021年9月1日——2022年4月30日)适龄健康儿童。(托班幼儿升小班,需符合当年小班招生条件,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2.小班新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且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新小班幼儿需持有(近期)市妇幼保健院的幼儿健康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证需如期按国家规定进行计划免疫接种)。

第一批招录:

1.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2.现役军人、烈士子女;

3.市委、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二批招录:

如有空额,将在我园网络招生平台预约成功的幼儿中录取。(网报了其他园所的幼儿,不影响本园预约平台登记。)


交幼二园招生范围

1.新托班幼儿

为响应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的国家政策,现面向社会,招收适龄健康儿童。(托班幼儿升小班,需符合当年小班招生条件,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2.新小、大班幼儿

需幼儿持有(近期)市妇幼保健院的幼儿健康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证需如期按国家规定进行计划免疫接种)。

第一批招录:

1.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2.现役军人、烈士子女;

3.市委、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4.共建单位职工子女(仅限交幼二园)。

第二批招录:

 如有空额,将在我园网络招生平台预约成功的幼儿中录取。(网报了其他园所的幼儿,不影响本园预约平台登记。)

3.招生年龄范围





三、网上预约登记方式

家长根据幼儿年龄(扫预约登记二维码)选择不同园区、不同学段,进行网上登记。



特此说明:

因学位有限,不能满足所有预约登记幼儿的需求,如您的孩子未被录取,请您予以理解。初审合格后,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招生流程

1.网上登记初审

2024年6月11日上午9点——12日24点,为新生网上预约登记时间,园方对网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早于或晚于该时间段登记均属无效。初审结果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一周后、家长也可通过网络预约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预约登记所需材料:填写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幼儿身份证号码),上传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户口、父母工作证明(如没有工作证明则需上传所在社区居民证明)。若信息录入不完善或有误,视为自动放弃预约登记资格。



2.现场证件审核

初审通过的新生幼儿,请家长携带“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父母工作证明(公章+法人签字)等资料按照园方通知的时间与幼儿一同来园,进行现场信息审核工作。领取“新生入园情况登记表”。超过预约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入园前准备

做好入园体检、下载幼儿学籍信息采集表等准备工作。

4.办理入园

小、中、大班幼儿家长持有“学籍信息采集表”( 采集表请正反面打印,分页无效;背面粘贴户口本“户主首页”和“幼儿户口本页”复印件);新生入园情况登记表;幼儿入园前健康体检表;(社区接种点开具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五、特别说明

1.我园报名全面实施网上预约登记模式。预约登记所有信息需一次性填写完毕,提交后不得再做修改。一个有效身份证号只能预报一个名额,重报系统会不予通过。请不要重复填报!

2.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最后扎堆提交造成网络阻塞。双胞胎(多胞胎)在报名时,请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录取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取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

3.网上登记初审,并不代表您的孩子已被录取,招生流程全部完成,以收到加盖“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公章的录取通知书为准!不得将幼儿录取名额转让,任何转让形式均无效!

4.家长需保证网上报名幼儿信息(出生年月日、户籍等)真实无误,若发现有伪造、篡改幼儿户口信息等问题,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其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5.未按时进行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视为资格自动取消,不再补充招录;超过预约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及未按时到园缴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以及烈士子女按照《咸宁市城区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执行;市委、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香城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43号)执行。

7.本招生公告交幼总园与交幼二园不可重复登记,交幼二园不与交幼总园学位关联。

8.招生未尽事宜请关注交幼官网(http://www.jtyey.net)信息快车栏的“招生公告”!

*此预约登记报名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所有。


附:父母工作证明或社区证明模板链接如下:

(点击下方文字即可获取)

2024年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工作证明模板.doc

2024年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社区证明模板.docx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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