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21704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 名  称: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区美益水果超市)

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区美益水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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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者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号(2024GC01666

香蕉

噻虫嗪、噻虫胺

咸安区美益水果超市(个体工商户)

1. 产品控制:购进数量44公斤、销售数量39公斤、抽检5公斤。当事人2024年8月1日在门店张贴召回公告,未能召回已经销售的香蕉。

2.原因排查:由于超市缺乏检验检测设备。

3.题整改:当事人2024年8月1日在门店张贴召回公告,当事人提交整改报告,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积极联系检验机构,做好检验检测工作。

4.行政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处罚

5.通报移送:依据《市场价的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移送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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