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1-2480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其他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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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关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请示》(咸防办文〔2021〕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你办要会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批复实施的《应急预案》,做好全市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推动各项应急措施落地落实。

三、你办要依法依规做好《应急预案》公布工作。若需调整变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四、原《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1〕48号)即行废止。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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