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市防办发布通知,决定于6月30日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6月29日20时至30日7时,我市咸安区、嘉鱼县出现特大暴雨,有8站特大暴雨,最大为嘉鱼县潘家湾镇405毫米。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4.5.1条的规定,市防办决定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办要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水雨工情,重视后期短时强降雨的防范,加强中小河流、水库、湖泊、大塘、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防洪等防汛工作,各级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置、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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