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3-18911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水利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 名  称:我市终止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我市终止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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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终止咸宁市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影响我市的强降雨天气已结束,预计今明两天,我市多云到晴天,局部阵雨。

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7月2日9时终止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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