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7231/2022-1878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 湖北华瑞拍卖有限公司
  • 主题分类:矿产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
  • 名  称:赤壁市黄龙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咸宁市KP〔2022〕05号

赤壁市黄龙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咸宁市KP〔202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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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联合湖北华瑞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赤壁市黄龙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出让人: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交易机构: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

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四楼C402);

湖北华瑞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17号金都华庭A单元605室)。

3.采矿权名称:赤壁市黄龙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

4.出让编号:宁市KP202205

5.地理位置:赤马港街道办事处、蒲圻街道办事处

6.开采矿种:(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7.出让年限:17.1 年(含基建期1年)

8.生产规模:600万吨/年

9.开采范围:出让采矿权开采标高+202.41m +36m,矿区面积1.2079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9个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圈定如下:

序号

X

Y

1

3292590.11

38483156.47

2

3292690.94

38482973.57

3

3293144.01

38483316.74

4

3293557.59

38484136.98

5

3292683.58

38484374.54

6

3292418.67

38483824.78

7

3291922.07

38483338.00

8

3292180.09

38482956.98

9

3292362.38

38483218.36










  出让资源储量:矿区总资源量为10691.9万吨,其中(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矿石资源量2950.6万吨(控制资源量1465.5万吨,推断资源量1485.1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石资源量679.5万立方米/1834.7万吨(控制资源量359.7万立方米/971.2万吨,推断资源量319.8万立方米/863.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资源量2184.0万立方米/5906.6万吨(控制资源量1306.8万立方米/3534.8万吨,推断资源量877.2万立方米/2371.8万吨)。

10.开发利用方案: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执行

二、出让方式

本采矿权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出让

三、拍卖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1.本采矿权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4500万元)。该起始价不包含原采矿主体所遗留的固定资产(仅限不动产)净残值和剩余资源储量部分对应的原采矿权价款和矿区范围内山林、青苗、坟墓、道路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以及办理采矿许可相关证照费用以及地质勘查和《详查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与矿山开采有关的项目技术服务费用。

2.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资信。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2.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申请人须开立银行保函。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赤壁境内银行的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1.45亿元整,保函有效期为3个月,保函受益人为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

3.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4.竞买申请人须签订相关承诺书作为报名材料。

承诺一:竞买申请人与赤壁市蒲圻、赤马港街道办事处签订承诺书。

竞买申请人参与报名前,须到矿区所在地赤壁市蒲圻、赤马港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村组就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等相关事宜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涉及土地、林地、青苗、道路使用、用电、坟墓、搬迁等相关情况,并与赤壁市蒲圻、赤马港街道办事处签订《承诺书》,承诺主要内容为:严格依法开发矿产资源与生态修复,依法安全生产、保护水源地和周边生态环境;并按政府公示的《赤壁市黄龙山新设矿区勘查开采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处置方案》要求对矿区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山林及其附着物等进行处置和补偿,并协调好工农关系。采矿权出让后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征用、占用或租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程序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申请办理,并协调好矿山开采与周边居民、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因竞得人相关手续不齐等因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办理采矿登记及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承诺二:要求竞买申请人向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以下书面承诺,并在报名时提供承诺的备案证明材料:

1.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原设置了2个采矿权,原采矿权主体采矿权注销后所遗留的固定资产(仅限不动产)净残值和剩余资源储量部分对应的原采矿权价款,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47.61万元(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元整);另外,为处理本矿区范围内“双胞胎项目”遗留问题纠纷,需按《赤壁市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四清养猪场项目退出协议书》支付费用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小写2500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另行支付给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此款项不在成交价款中)。

2.此次出让成交价款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税、费。

3.地质勘查和编制《黄龙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与矿山设置有关的项目技术服务费用共计376.3万元,由竞得人另外缴纳(按缴费凭据据实支付)。

4.签订用地协议书。根据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定的矿区范围和蒲圻、赤马港街道办事处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补偿协议(相关资料在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竞得人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年内按补偿协议支付有关补偿费。

5.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并按程序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所需建设用地、市场监督管理、环保、林业、应急管理、水利以及运输廊道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6.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开采的原矿应就地加工,做到高效综合利用。竞得人必须就该项目在赤壁市辖区内投资建设建筑石料产业深加工项目和配套物流产业项目,并优先解决当地群众就业问题,承担社会责任。

五、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请于2022630日至2022729日到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或湖北华瑞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有关竞买资料。

六、竞买申请

申请人须到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拟申请人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并进行竞买资质预审。信用主体合格并通过预审的申请人方可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七、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22630日—2022728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27281700时;

3.现场拍卖会时间:20227291030时,拍卖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会议室。

八、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出让收益缴纳,采取一次性全额缴纳付款方式。竞得人如不签订或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由竞得人按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30%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不能按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责任,收回采矿权。

九、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事项为由向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本次出让事项仅为赤壁市黄龙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不包含有关土地、安全许可、林地使用(征占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运输等相关事宜和费用,竞买人应充分研判和评估承担能力。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1年内应进行投建,逾期不进行建设或生产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失效,特殊原因造成不能生产应另行申请。

3.本采矿权开采期限到期后由政府无偿收回,采矿权人应在采矿权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未按期拆除或清理的,出让人有权拆除与清理,拆除与清理的费用由采矿权人承担。采矿权开采有效期未满,因国家建设、政策调整等原因限产、关闭,采矿权竞得人应配合做好矿山停产、关闭的相关工作,可依相关规定程序申请退还剩余资源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相关事宜

1.其他有关事宜详见赤壁市黄龙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及拍卖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2.对拍卖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3.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以终止出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4.本次采矿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和湖北华瑞拍卖有限公司;涉及采矿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

0715-8158568 陆先生(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5-527028013297670628刘先生(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5-812651013329990656陈先生;0715-812656515571525757刘女士(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

18694077740 陈先生(湖北华瑞拍卖有限公司)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

      湖北华瑞拍卖有限公司

       2022630

9




责任编辑:土地交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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