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3-25461
  • 文  号: 咸发改投资〔2023〕20号
  • 发布机构: 固定投资科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1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市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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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发改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3〕279号),现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你单位,请按照《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910)要求,及时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压实“两个责任”,开展按月调度,落实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附件:1.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咸宁市2023年第二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3.咸宁市2023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4.综合信用承诺书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此件附表不予公开)


责任编辑:邓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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