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0-15495
  • 文  号: 咸政办函〔2020〕22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办公室
  • 主题分类:林业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0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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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公布实施<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92035>的请示》(咸林业文〔202013)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9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批复实施的《规划》,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山体保护工作,确保各项规划要求落到实处。

三、你局要依法依规做好《规划》公布工作。若需调整变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办公室

202069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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