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交由市政府办理的提案共124件,占提案总数的93.2%,其中党派、团体提案17件,委员提案107件。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提案分别交由市政府系统51个单位承办。截至目前,所承办提案均已得到及时办理和回复。从委员反馈意见看,一次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7%。从办理情况来看,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件)43件,占承办总数的34.7%;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件)75件,占承办总数的60.5%;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件)4件,占承办总数的3.2%;因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D类件)2件,占承办总数的1.6%。
二、提案办理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位分管领导的积极推动下,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了经济发展。如第90号“关于加强幕阜山旅游景点和绿色产业带建设的提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同志亲自领办、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采取“1+N”方式编制了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总体发展规划,成立了咸宁市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确定了总投资为163.3亿元的重点实施项目85个。截至11月底,已完成投资46.03亿元,已开工实施71个,开工率为83.5%;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主线基本完成,支线已完成93%,绿化建设主支线分别完成89%、88%,有效拉动了南三县的经济发展。又如针对第5号“关于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的建议”,市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指挥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提案建议修改完善了《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了《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彩化专项规划》,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2017年重点督办项目的通知》《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沿线综合整治工程提档升级方案》等文件,并结合农村“双治”开展城镇带沿线美丽乡村建设,编制完成了具有浓郁鄂南民居特色的农村个人住房建筑设计图集,确定了总投资为212.93亿元的重点建设项目45个。截至11月底,已完成投资45.95亿元,其中完成政府投资13.88亿元,社会资本投资32.07亿元,基本完工项目16个,各项重点项目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北三县的经济发展。
二是推动了社会进步。如针对第6号“关于加强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教育的提案”,市政府建立了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从全市选配了1049名有爱心、有能力、有责任感的村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担任村(居)儿童福利主任,各县(市、区)相继开展了各类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留守儿童营造了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又如第7号、26号、132号等提案在不同方面表达了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针对这些提案,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进市城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力争用四年的时间,通过优化学校布局规划、理顺市区办学体制、引进师资力量、增加优质资源总量等方式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改善了民生基础。如第36号“关于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委员所提建议,连续组织开展了食药“利剑”打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底,全市查处食品药品案件870件,案值金额16.86万元。公安机关共办理食药及涉假类刑事案件47起,依法刑事拘留67人,摧毁涉假团伙5个,捣毁涉假窝点26处,收缴、销毁涉假物品3000余件;参加公安部组织的食品药品集群作战32起,核查涉假案件线索100余条;成功破获的部督杨平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先后收到公安部、省公安厅贺电,并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集中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切实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又如针对第67号“关于做好我市城区公共交通工作的建议”,市枫丹公交公司对市区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整合,降低了线路重复系数,扩大了公交线网覆盖率,并在去年购置100辆纯电动公交车的基础上又购置了100辆纯电动公交车。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在城区安装新式公交候车亭27个,对损坏的站台、站亭、站牌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目前,温泉城区共有公交车辆442台,公交线路14条,运营里程189.5公里,90%的城市居民可就近搭乘公交车出行,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
四是提升了城市形象。如为解决好第31号提案关于对“背街小巷进行治理”的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固卫”行动,全年共清除城区卫生死角千余处,清除陈年垃圾1万余吨,铲除“牛皮癣”2万余平方米。咸安区制定了《咸安区2017年度区级领导包背街小巷和部门牵头管背街小巷工作实施方案》,对咸安城区141条主要背街小巷进行了综合治理,并根据路段人流量、车流量及垃圾量等实际情况,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清扫街道,补齐桑德公司环卫作业短板,城区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又如针对第36、12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占道经营管理,规范流动摊贩的建议”,市城管部门开展了70余次针对流动商贩的专项治理,在潜山森林公园内、长安大道大屋姚、中辉国际旁巷道等处设置了14个流动摊贩临时安置点,采取划线经营,统一管理的方式,对流动商贩进行合理安置,有效解决了城区占道经营的问题,提升了城市的总体形象。
五是发展了生态文明。如第72号“关于做好全市湖泊拆围后保护和发展的建议”,市政府相关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及时采纳,下发了《关于规范整治湖库养殖行为的通知》《咸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咸宁市湖库渔业发展实施意见》,开展了渔民调查摸底,严格落实了河湖库长制,完成了全市18.73万亩湖库围网围栏拆除验收工作,开展了水域环境修复与治理工程,切实加强了我市湖泊、水库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又如针对第127号“关于禁鞭工作由咸宁市中心城区向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延伸扩展的提案”,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已完成立法程序,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可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确定并公告禁鞭区域,并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该《条例》的施行将有效缓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
三、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把强化领导作为办好提案的重要保障。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同志多次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要求各承办单位形成高效、协调、严密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按时办结每一件政协提案。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征宇同志组织召开2017年市政府系统提案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督促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班子成员及各位秘书长积极协调分管部门的办理工作,亲自参与办理。市政府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三级负责制”,强化领导,扎实办理。如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并按照分管范围和业务科室职能将每一件提案办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有效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
二是把健全机制作为办好提案的重要基础。在严格执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咸政发〔2009〕18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重点从“办结率”、“规范答复”、“满意率”等方面,加强了对提案办理工作各个环节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一是推行领导领办机制。每位市长选取一件提案作为领办提案,亲自参与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切实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创新建立协商分办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先后6次召开协调会对部分提案的承办单位进行调整,确保了提案分办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三是严守审核机制。对各承办单位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四是健全督办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期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阶段性检查等形式,掌握办理工作进度,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办理工作问题。9月初,联合市政协提案委对10家提案办理大户办理情况开展了集中督查,推动了市政府系统提案办理的整体进度。
三是把突出重点作为办好提案的重要抓手。市政府始终将市政协重点督办的提案作为办理重点,全程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关于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强幕阜山旅游景点和绿色产业带建设的提案》《关于加快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做好我市乡村旅游发展的提案》等市领导领办的重点提案,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工作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推动了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得到了委员的一致认可,起到了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作用。同时,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提案,市政府相关承办部门均将其列为本单位重点提案,认真办理,切实提高了办理实效。如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的问题,市政府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经过多方论证,启动了建设市区重点公共区域免费WIFI项目。目前,市人民广场、市十六潭公园、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附二医院等主要公共区域实现了免费WIFI全覆盖,极大地满足了市民政务咨询办理、日常生活、休闲娱乐的需求,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
四是把强化沟通作为办好提案的重要途径。一是强化主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今年共有111件提案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调办理,占承办总数的89.5%,主、会办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协商,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好、落实好相关提案,提高了办理质量。二是强化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坚持开门办理,抓住“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增强办理工作的深度、广度和透明度。如在办理第90号提案时,市发改委积极与8家会办单位沟通,经过反复商讨后形成了提案办理的初步方案,并在“办前”上门征求了委员意见,“办中”及时向委员通报了办理进展,“办后”向委员报告了办理结果,得到了委员的高度认可。三是强化政府部门与政协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两会”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多次主动向市政协相关领导汇报、沟通和衔接,深入了解市政协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时积极争取市政协的支持。如市民政局在办理第54号提案中“为退伍军人在政协增加一个界别,体现政治上的信任”的建议时,积极与市政协沟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向委员作出了专业的解释说明,得到了委员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