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有关安排,现将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交由市政府办理的提案共126件,占提案总数的93.33 %,其中各民主党派、团体提案13件,委员提案113件。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提案分别交由市政府系统38个单位主办。截至目前,所承办提案均已得到及时办理和回复。从委员反馈意见看,一次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8.41%。从办理情况来看,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件)28件,占承办总数的22.22 %;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件)90件,占承办总数的71.43%;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件)5件,占承办总数的3.97%;因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D类件)3件,占承办总数的2.38%。
二、提案办理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位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办理第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建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亲自领办、亲自督办,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列入全市“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成立了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指挥部,印发了三年行动方案和规划大纲,多次召开推进会,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地都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年(2018-2020)规划的编制审批,研究制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筹措方案,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基本落实,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和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向前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护机制不断完善,省下达的15.145万人年度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又如办理第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建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开文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2018年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服务类)中介机构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奠定了推进财政投资评审体制改革创新的制度基础。实行“四改四压”(即一是进改退,压减审批权限;二是粗改细,压缩评审流程;三是松改紧,压实责任追究;四是散改拢,压紧中介行为)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提速提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提速40%。
二是推动了社会事业和谐稳定。如办理第26号“关于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第88号“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儿童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完善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全民关爱”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各职能单位充分履职,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关爱服务优势,进一步加大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如市公安局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平安咸宁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六个强化”来部署、推进和落实,收到良好效果;市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联合市普法办编写了《咸宁市“七五”普法青少年读本》,已向市县两级青少年学生赠送17万余册,我市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引导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又如办理42号“关于解决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的建议”,我市印发了《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年度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将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四位一体“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到位。
三是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基础。如办理第110号“关于解决我市城区岔路口中学门口交通拥堵的提案”、第112号“关于改善城区花坛地段交通乱象的建议”、第114号“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禁鸣’的建议”,针对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的问题,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增设道路警示牌、减速板,施划斑马线,加大对超载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同时主动联系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共同开展拥堵乱象问题治理;同时,积极向委员反馈治乱治堵工作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乱象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针对噪音污染,交警部门对违反禁鸣规定者依法给予警告或20元罚款,对违规者进行登记造册,并由各地车管所加以培训考试,同时印制《市区车辆禁鸣喇叭温馨提示卡》和“城区内禁鸣喇叭”等宣传粘贴纸分发给相关客运单位及驾驶人员,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不断提高禁鸣喇叭的知晓率。又如办理第84号“关于加大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我市防洪防涝能力的建议”、第120号“关于加强咸宁大道及周边路段防洪防涝排水工程设施建设的建议”,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城区防洪防涝工作,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先后印发了《咸宁市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咸宁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咸宁市淦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梓湾国际康养度假区项目已于2018年3月开工,目前已初具规模。泉都大道绿化工程项目已完成投资约1100万元,预计2019年5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18年,淦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全面启动建设,已对咸宁大道及周边道路405座雨水井、197座污水井、788米支管进行了清淤。我市成功入选全国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试点,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6亿元。
四是全面提升了城市新形象。如办理第60号“关于擦亮咸宁温泉旅游新名片的提案”,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旅游综合执法改革,旅游公安、旅游工商和旅游巡回法庭先后成立并在重点景区进驻,公安、旅游、工商、城管等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和旅游市场护航行动等活动,持续开展包括温泉景区不合理售票在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心举办第十届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体现国际化和温泉元素,以举办旅游节为契机,统筹开展“双十工程”活动,以节促建、以节促变,提升项目质效,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创新旅游营销理念和旅游产品推介形式,抓好武汉、岳阳、长沙等地旅游推介活动,做到既推广活动,又推广景区。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建市20周年大型纪念活动,凝练咸宁精神,出台了《咸宁市民文明公约》,动员市民践行文明准则,争做文明市民,坚持传统方式和现代方式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咸宁城市形象宣传工作,扩大咸宁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是持续发展了生态文明建设。如办理第27号“关于建立健全斧头湖、西凉湖联动执法机制的建议”,相关部门制定了方案,成立了专班,调拨3269万元对斧头湖、西凉湖周边围栏养殖户进行补偿,顺利完成了“两湖”拆围整治工作。又如办理第36号、第102号关于禽畜污染治理方面的建议,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对标问题清单、按照整改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并结合各级环保督察工作反馈的问题清单立行立改立查立办,已制定印发《咸宁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召开咸宁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和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训会,并出台了《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三、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亲自召开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落实情况汇报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增强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当好主攻手、啃下硬骨头,尽心竭力办理好、落实好委员的提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开文主持召开了全市办理提案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每个提案的主办、会办单位。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市政府领导领衔、相关副秘书长协调、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每位班子成员选取1件提案作为领办提案,亲自参与、协调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将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催化剂。如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承办单位构建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机构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建立了规范的提案登记、转办、审核、办复、跟踪督办、联系回访等工作机制,确保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
(二)创新方法,规范程序。一是推行协商分办机制。分办准确是提案办理质量的基本保证。为力求分办准确,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做精做细做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在初次分办后,充分征求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各承办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对分办有异议的提案,集中召集相关单位协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下发调整分办通知,最大程度确保了分办准确性。二是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对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严格把关,重点提案送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坚持“四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提案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需要协调而没有协调的不放过,对委员反馈不满意的不放过。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办理工作高效、规范、严谨。三是构建大督查新格局。为确保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认真不应付、及时不拖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市政府领导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都直接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形成了政协提案办理“大督查”格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所有提案登记造册,分别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采用电话催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2018年9月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邀请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同时,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有效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立足实际,解决问题。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以讲求实效为目的,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做到能迅速解决的问题不拖拉、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尽力解决。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多人提的提案重点办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如办理第15号提案“关于对网吧加大管理力度的建议”,工商部门对经营者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不符合《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固定条件和在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开设网吧的一律不予受理;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严格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要求网吧内安装的网络游戏均为经过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与备案的网络游戏。2018年5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局网安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对温泉城区网吧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黑网吧给予关停处理。又如办理第35号“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绿色产业带项目的建议”、第39号“关于如何做好我市垃圾归类及整治的提案”、以及第131号“关于大力发展特色小镇的建议”等提案的办理中,各承办单位互相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四)强化协调,提高质量。一是强化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2018年共有107件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调办理的提案,占承办总数的84.92%,主、会办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协商,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好、落实好相关提案,提高了办理质量。二是强化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办理提案前通过多种渠道与委员进行沟通,了解提案背景和委员意图,增强办理和答复工作的针对性和全面性;在办理过程中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同委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通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缩短与委员间的距离,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实效;在办理后进行回访,征询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及时总结改进。如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建立的“办理前主动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工作机制,保持与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了办理效果。三是强化政府部门与政协之间的沟通协调。2018年“两会”后,市政府办公室多次主动向市政协相关领导汇报、沟通和衔接,深入了解市政协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时积极争取政协的支持,提案办理工作合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