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9-0924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6日
  • 名  称: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11号提案主办工作的意见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11号提案主办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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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申报省级工业园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工业园区、壮大实体经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恳请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批准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成立省级工业园”和“请求给予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基础设施等方面支持”的建议,也是我市正在努力推动的工作方向。围绕您提出的建议以及有关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始建于2010年,是嘉鱼县委、县政府围绕“沿江突破、临江崛起”发展思路,积极承接武汉城市圈及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全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与招商引资而成立的市级工业园,是武汉新港建设的重要产业园区。近年来,园区结合地域优势,不断引进更多更强的高新企业,积极转型升级,力争打造集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临港物流为一体的高质量综合性工业园区。推动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建设,有利于发挥沿江临港的优势,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和武汉新港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恳请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批准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成立省级工业园”这条建议是我市当前工作努力的方向。近年来,咸宁市发改委和嘉鱼县政府针对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申报省级工业园区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多次赴省发改委等部门沟通衔接,但因国家政策限制,一个县原则上只设立一个省级开发区,2005年以来省政府没有批准新增省级开发区。2018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分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明确公布嘉鱼县仅有一家省级开发区。省发改委作为此提案会办单位,经研究后认为,鉴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和省政府均明确规定“一个县市区只设一个开发区”,申报独立开发区序列内的省级工业园暂有困难,建议我市可将“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与所在地省级开发区整合,作为省级开发区的区中园纳入其统一管理,省发改委表态将给予支持。咸宁市发改委根据当前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采取把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作为嘉鱼经济开发区的“区中园”的路径,纳入扩区和调整区位范围,正积极向省发改委等部门争取,请求审核通过调区扩区要求,享受省级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请求给予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基础设施等方面支持”的建议符合当前政策方向,我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将充分利用武汉城市圈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武汉新港和长江经济带等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国家现行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园区企业发展。

感谢刘成林委员对我市及嘉鱼县经济发展及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工作的关心,恳请省人民政府及省发改委等省直相关部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我市将继续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化“三抓一优”,做好“长江大保护”三篇文章,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坚持绿色崛起、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推动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取得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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