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29354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
  • 名  称:咸宁市2024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咸宁市2024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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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咸宁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北省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保障全市土壤、地下水环境安全,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配合做好“菜篮子工程”、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保障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推进关闭搬迁企业地块污染管控,确保全市优先监管地块完成管控率不低于75%。保障2个国控、6个省级地下水监测点位水环境质量稳定。完成不少于12条农村黑臭水体、73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做好畜禽养殖污染信访件处置,依法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抓好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咸宁高新区分局按职责做好辖区内重点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环境监管,开展矿山遗留固体废物、矿区地下水涌水、上级交办粮食质量风险点位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针对矿区遗留固体废物集中区域、地下水涌水区域、严格管控类耕地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风险点位周边开展污染源排查和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发现存在污染源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推动整改。通山县要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后期监测和成效评估。

(二)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一住两公”)土壤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制度,每月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按时报送联动监管地块和重点建设利用安全考核基础信息台账,确保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实现有效保障。

(三)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检查。对全市拟开展、正在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活动中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等环节,按要求开展市级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督促辖区内从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按要求做好信息上报,配合开展监督检查、信息采集、人员访谈等工作。具体监督检查方案另行制定印发。

(四)严格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推动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全市27家土壤、3家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管(附件1)。完成1家新增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6月底前督促5家已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单位完成隐患排查成果系统上报;完成6家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及隐患排查成果系统上报。重点单位要向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五)推进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按要求动态更新全市优先监管地块清单(附件2),实施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优先监管地块拟开发利用的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开展重点监测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超标的开展污染管控。2024年底前完成不少于75%优先监管地块的土壤污染管控。

(六)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做好全市8个省级地下水考核监测点位(含2个国控点位,附件3)建设的协调及周边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咸安区麻塘水厂、通山县南林桥芦坑2个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稳定,完成全年至少2次(丰水期、枯水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市局备案。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确定全市地下水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各县(市、区)配合划定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开展企业等污染源信息调查。

(七)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咸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完成不少于12条纳入国家、省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实现水体外源截污、内源治理,感官不黑臭,督导属地乡镇建立完善已治理水体后期管护机制,防止水体返黑返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市级抽查(附件4)。咸安区、通山县要做好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暗访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

(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完成73个村污水治理(附件5),推动中心村、人口集聚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实施农村户厕改建、厕所粪污同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项目,对偏远村、常住人口较少村,提倡生活污水就地资源化利用,达到“三基本”环境管控要求。

(九)统筹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统筹乡村振兴、美丽村湾、和美乡村建设和县级共同缔造活动,筛查不少于45个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较好村(附件6),达到生活垃圾处置较规范、生活污水实现管控、无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无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整治目标。

(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畜禽养殖信访件整改销号,开展市级交办畜禽养殖污染信访件现场核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养殖场。

(十一)抓好项目策划和实施。加快推动在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2021-2023年度项目资金执行率达到省级要求。结合小流域治理,积极谋划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类项目;结合关闭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成果,谋划土壤污染源头治理类项目(附件7)。

(十二)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比照市级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目标,履行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强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对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会商研究、推动重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防治水平。“十四五”以来,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繁重和艰巨,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分局高度重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队伍建设,市局将适时组织专业培训,到现场开展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各地要对照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常规性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对难度较大的治理任务,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指导帮扶,形成推进合力。各地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健、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指导重点单位抓紧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四)坚持上下联动,突出工作质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每月22日前要向市局书面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成效,工作进展和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十二项重点工作。对本地好的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要善于总结提炼,做好宣传,及时向市局推介。

附件:1.咸宁市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2.咸宁市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情况统计表

3.咸宁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点位统计表

4.咸宁市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表

5.咸宁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表

6.咸宁市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表

7.咸宁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8.咸宁市2024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表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附件1

咸宁市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隐患排查完成时间

企业类型

是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工作要求

1

高新区

湖北奕宏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并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

高新区

湖北凯特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并将隐患排查成果结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3

高新区

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4

咸安区

湖北星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6月底前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5

咸安区

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6月底前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6

咸安区

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6月底前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7

咸安区

湖北恒合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8

嘉鱼县

湖北恒瑞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9

嘉鱼县

湖北省嘉鱼蛇屋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0

嘉鱼县

湖北顺乐钢铁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1

嘉鱼县

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并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2

赤壁市

湖北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3

赤壁市

赤壁晨力纸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4

赤壁市

湖北宸申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5

赤壁市

赤壁市祺乐针纺印染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6

赤壁市

湖北帅力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7

崇阳县

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8

崇阳县

湖北永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19

崇阳县

崇阳县芜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0

崇阳县

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并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1

崇阳县

湖北丰日电源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2

崇阳县

崇阳京钒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开展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23

崇阳县

崇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

按排污许可要求完成自行监测,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24

通山县

武钢森泰通山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5

通山县

湖北瑞蓬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6月底前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6

通城县

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并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7

通城县

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并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28

通城县

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6月底前将隐患排查成果上传至排污许可系统重点监管单位模块;书面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

附件2

咸宁市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县市区

地块名称

主要行业类别

污染地块系统地块编码

开发利用状态

调查管控修复情况

是否完成土壤污染管控

纳入国家/省清单

1

咸安区

湖北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724危险废物治理

4212024770007

暂不开发利用

完成调查

国家、省

2

咸安区

咸安区向阳湖镇绿山村老垃圾填埋场

7820环境卫生管理

4212023780002

暂不开发利用

完成管控修复

国家、省

3

咸安区

咸宁市咸安区星升工业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7724危险废物治理

4212022770003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国家、省

4

嘉鱼县

湖北大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641涂料制造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国家、省

5

嘉鱼县

湖北和昌化工有限公司

2631化学农药制造

4212212260003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国家、省

6

嘉鱼县

湖北嘉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22磷肥制造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国家、省

7

嘉鱼县

湖北强盛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641涂料制造

4212214260025

暂不开发利用

调查不超标

国家、省

8

嘉鱼县

湖北省嘉鱼县盛宇染织有限公司

1713棉印染精加工

4212212170011

暂不开发利用

调查不超标

国家、省

9

嘉鱼县

湖北智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国家、省

10

嘉鱼县

嘉鱼县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4212212260004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国家、省

11

嘉鱼县

武汉一枝花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4212213260024

暂不开发利用

调查不超标

国家、省

12

嘉鱼县

武汉中兴嘉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科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2641涂料制造

4212214260022

暂不开发利用

调查不超标

国家、省

13

嘉鱼县

湖北安居平化工有限公司

5990其他仓储业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14

嘉鱼县

嘉鱼县高强锰业有限公司

0820锰矿、铬矿采选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15

崇阳县

崇阳县桂花泉锑品厂

3215锑冶炼

4212232320002

暂不开发利用

调查不超标

国家、省

16

通山县

通山县艾星锑业有限公司

0915锑矿采选


暂不开发利用

完成管控

国家、省

17

赤壁市

赤壁市振新针纺有限公司

1810服装制造业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18

赤壁市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赤壁石油分公司

6211石油及制品批发业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19

赤壁市

赤壁市闽发建材有限公司

3120炼钢

4212813310004

已开发利用

调查不超标

20

赤壁市

赤壁市东兴电源有限公司

3849其他电池制造


暂不开发利用

未完成调查

附件3

咸宁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点位统计表

序号

县市区

地址

经度

纬度

级别

类型

建设类型

工作要求

1

咸安区

马桥镇曾家铺村

114.3847

29.83613

国家

饮用水源

改建

十四五国考点位,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和监测,水质达到三类以上

2

咸安区

咸安区

114.3675

29.81944

省级

区域

新建

做好点位周边协调和相关基础保障工作

3

嘉鱼县

官桥镇

114.0913

30.06305

省级

区域

改建

做好点位周边协调和相关基础保障工作

4

赤壁市

黄盖咀村

113.5685

29.76663

省级

区域

新建

做好点位周边协调和相关基础保障工作

5

赤壁市

赤壁市区工业区

113.8612

29.72639

省级

污染风险管控

改建

做好点位周边协调和相关基础保障工作

6

通城县

银山广场

113.8221

29.24508

省级

区域

新建

做好点位周边协调和相关基础保障工作

7

崇阳县

铜钟乡清水村冯家泉

114.1109

29.47198

省级

区域

新建

做好点位周边协调和相关基础保障工作

8

通山县

南林桥镇芦坑村

114.3892

29.57111

国家

区域

改建

十四五国考点位,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和监测,水质达到三类以上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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