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0106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政府网
  • 主题分类:政务督查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0日
  • 名  称:关于2020年8月-2021年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关于2020年8月-2021年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字号: 分享到:

2020年8月-2021年5月市政府共召开15次常务会议并印发纪要。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于2021年7月中旬,对2020年8月-2021年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办,现通报如下:

一、2020年8月21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

听取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

一是关于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落实情况。2021年6月30日,咸宁市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上线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市人行举行,市政府副市长白新民出席活动并讲话。目前,该平台已入驻24家金融机构,上线69款金融产品,采集纳税信息、社保缴费信息、法院涉诉信息、水电气缴费信息等企业信用信息2万余条,成功融资71笔,发放贷款4.82亿元。二是关于出台“信易贷”方案的落实情况。2021年5月10日,市信用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咸宁市“信易贷”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咸信用办〔2021〕7号)。

二、2021年3月25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1.听取全市民政工作情况汇报和审议《关于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编办)

5月1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关于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咸发〔2021〕7号)。

2.审议《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月6日,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21〕14号)。4月2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村级债务化解暨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5月20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咸政办电〔2021〕9号),出台耕地保护17条硬措施。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清理工作,已完成全市耕地“非农化”数据摸底。

3.审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月12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18号)。

4.听取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审议《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段发展规划》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一是关于成立领导小组的落实情况。印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的通知》(咸办文〔2021〕6号)。二是关于召开会议的落实情况。4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省科技厅厅长王炜出席会议并讲话。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突出技术和突出企业的通报》(咸政发〔2021〕2号),对2020年度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10名贡献突出人员、10项贡献突出技术、10家贡献突出企业进行通报表彰。三是关于出台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4月6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咸科技发高〔2021〕1号)。4月15日,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咸政规〔2021〕2号)。四是关于光谷创新大走廊发展规划有关情况。4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调研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4月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白新民主持召开了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规划编制推进会。目前,已完成《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送审稿)》编制,将于近期报市政府研究。

三、2021年4月20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1.听取全市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月13日,市委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6月1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议。市发改委先后2次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派遣7个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工作。预计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延续快速复苏态势,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特点。1—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9%,比全省高10个百分点,增速排全省第2,比一季度前进3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5.4%,比全省高4个百分点,今年首次超过全省增速,增速排全省第10,比一季度前进2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2%,比全省高1.6个百分点,今年首次超过全省增速,增速排全省第7,比一季度前进4位。进出口总额增长123.8%,比全省高69个百分点,增速排全省第3,排名稳定在前3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1亿元,同比增长56%,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108.3%;地方税收收入34.53亿元,同比增长57.1%,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115.7%,提前1个月实现了“双过半”目标。税收占比78.5%,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从两年平均增速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收入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1.4%、52%、4%、7.5%,分别比全省高4.8、31.1、2.9、4.4个百分点。

2.审议《咸宁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林业局)

4月2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4月2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咸宁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5月11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6个县市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于6月30日前相继挂牌成立。

3.审议《咸宁市化解村级债务五年行动方案》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一是关于成立领导小组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对《行动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4月27日,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审议。目前,咸宁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行动方案》已送审。二是关于召开会议问题。4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村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推进会议,选取15个试点村先行先试。4月2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化解村级债务暨耕地“非粮化”治理工作推进会议。

四、2021年5月17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

1.审议《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6月8日,市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实施方案》(审修稿)。7月5日,市政府国资委征求市委常委等领导意见建议,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待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2.审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7月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市乡村振兴局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送审,拟于近期印发。

3.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月10日,市委常委会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会议精神,将《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为《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县域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和考核办法,根据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措施》(讨论稿),待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4.审议《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一是关于召开会议的落实情况。《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待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印发,并及时召开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进会议。二是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的落实情况。全市8大重点农业产业链链长均已确定,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印发后,链长制确定的牵头单位、工作专班、工作机制、专家团队、县级领导联络等工作制度将逐项落实到位。

5.审议《向咸安区下放市级部分职权事项清单》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5月26日,市委编办赴黄冈市、孝感市学习借鉴“一市一区”经验做法,充分征求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及3个街道办事处意见建议后,再次梳理编制了《向咸安区下放市级部分职权事项清单》(代拟稿),目前正在送审。

责任编辑:但堂丹
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