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3-23551
  • 文  号:
  • 发布机构: 价格管理科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物价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0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拟定 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拟定 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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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咸宁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xianning.gov.cn/)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9日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市发改委价格科)

邮   编:437100

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0715-8895101

邮   箱:64593723@qq.com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

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卫健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等规定,现就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

(一)单人间800元/人.月。空调、电视、无线网络、室内卫生间(浴霸、淋浴、洗手台)、床1张、床头柜1个、衣柜1个、床上四件套1套、收纳柜1个、鞋柜1个、饭桌1张、椅2把、轮椅1台。

(二)双人间600元/人.月。空调、电视、无线网络、室内卫生间(浴霸、淋浴、洗手台)、床2张、床头柜2个、衣柜2个、床上四件套2套、收纳柜2个、鞋柜1个、饭桌2张、椅4把、轮椅2台。

(三)多人间400元/人.月。空调、电视、无线网络、室内卫生间(浴霸、淋浴、洗手台)、床4张、床头柜4个、衣柜4个、床上四件套4套、收纳柜4个、鞋柜1个、饭桌4张、椅8把、轮椅4台。

二、护理费:

(一)三级护理5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生活自理人员。服务内容:送饭送开水、打扫卫生、洗换被褥、修理指甲。每日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合理治疗、指导用药,代购物品,中医科指导自我康复训练。

(二)二级护理11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半自理人员。服务内容:在三级护理基础上,送饭送开水到房间,清洗餐具,换洗衣被,代购物品,报医取药。每日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治疗、口服药至床旁,协助康复训练,协助户外活动,如有褥疮,可褥疮护理治疗。

(三)一级护理15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介助人员。服务内容:在二级护理的基础上,协助排便、漱口、洗脸、 洗澡、梳头、代管物品,送饭送水送药到身边。观察身体健康状况,每日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合理治疗、指导用药,康复理疗,对曾患精神或轻微的痴呆患者限制院外活动,协助康复训练,如有褥疮,可褥疮护理治疗。

(四)特级护理1970元/人.月。适用对象为瘫痪病人、卧床病人及需隔离的精神病人。服务内容:在一级护理的基础上,护理排便、护理洗漱、定期盆浴,并定期进行褥疮护理,喂饭喂水,帮助入睡,定时翻身,观察病情,限制外出。全科医师、专职营养师、专职护士、专职康复师查房,指导入住人员合理健康饮食,患病后合理治疗、指导用药,协助康复训练,协助户外日光浴,提供24小时陪护。

(五)特定护理服务(协商定价)。适用对象为病危人员、专需人员。服务内容:昼夜特级护理,以执业医师开具病危通知书起算。

三、伙食费:伙食费以不赢利原则,按实际消费据实结算。

四、咸安区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汀泗中心卫生院汀泗桥镇医养康护中心除按上述规定收费外,不得自立项目收取其它费用,并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在收费时,应与接受服务的老人或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服务对象知情权,并按月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二年。

责任编辑:邓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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