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3-32110
  • 文  号:
  • 发布机构: 价格管理科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物价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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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咸宁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xianning.gov.cn/)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市发改委价格科)

邮   编:437100

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0715-8895101

邮   箱:64593723@qq.com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请示,为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改革,根据《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21]2号),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制定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横沟桥镇向集镇居民、单位、经营场所及门店、摊点(无门店)等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及减免规定详见附表。

二、明确横沟桥镇人民政府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

三、请横沟桥镇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2023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2

咸安区横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责任编辑:邓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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