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4-12348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4〕109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城区水厂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城区水厂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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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咸宁城区水厂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404-421202-04-01-233753),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王英水厂排水系统改造,污泥转运车更换;潘湾水厂3#水泵机组变频改造,厂用水系统改造,气动排泥阀、污泥螺杆泵、潜污泵、空压机更新;宝塔配水厂1#水泵机组变频改造,新增1台水泵机组,清水池扩建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供水调度系统设备更新;水质检测分析仪器更新等。

二、项目地址

咸宁市城区。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99.7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城区水厂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邓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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