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4-31380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4〕210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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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408-421202-04-05-737836),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1栋地上3层的主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1栋地上2层、地下1层的附楼(食堂和涉案财务管理中心),总占地面积2924.00m2,总建筑面积8467.07m2。主楼占地面积2552.36m2,总建筑面积7355.23m2;附楼占地面积371.64m2,总建筑面积1111.84m2(地上800.20m2,地下311.64m2)。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道路、绿化等工程。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锦龙路咸安区看守所院内。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422.6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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