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23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鄂教师〔2019〕4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师〔2021〕2号)精神,建设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和内涵发展,提升高校服务地方能力,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联合湖北科技学院开展了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咸宁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为什么要创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同时,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纵深推进,社会和学校对新时代教师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从深化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入手,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为此,国家和省先后有多个政策文件对教师教育改革提出要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批省级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构建地方政府、师范院校、中小学校“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行动等十大行动。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要求构建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幼儿园“三位一体”的协同培养机制,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职前与职后相衔接。
可以说,建设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教师队伍建设文件精神的应有之举、题中之义,也是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必然要求、必由之路。
2021年11月,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首批3个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包括黄石市、黄冈市和光谷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黄石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由黄石市政府联合湖北师范大学创建;黄冈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由黄冈市政府联合黄冈师范学院创建;光谷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创建)。
二、问:创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本质是什么?
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核心本质可以从三个定位、三大功能、五项任务等方面来精准把握:
明确三个定位。一是要成为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实验区。二是要成为推动新时代教师工作的先行区。三是要成为促进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把握三大功能。一是要构建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二是要架设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桥梁。三是要打造新时代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聚焦五项任务。一是探索师范教育培养新模式,厚植师范生教育情怀,强化师范生实践技能;二是建立校地协同育人新机制,促进高校与地方全方位、多层次有效沟通协作;三是建立教师发展支持新体系,实现教师培训、研究和发展一体化;四是搭建教学资源建设新平台,充分利用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地方教育实践经验,系统建设教育教学资源;五是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方式,加强对教育教学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评价监测,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推教师队伍建设。
三、问:我市创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工作举措有哪些?
结合咸宁实际,从九个方面推进实验区创建工作:
(一)设立“咸宁市师德涵养基地”(简称“师德基地”)。
(二)设立“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简称“师训基地”)。
(三)设立“湖北科技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 (简称“实践基地”)。
(四)设立“咸宁名师驻湖北科技学院工作站”(简称“名师工作站”)。
(五)设立“湖北科技学院教师基层服务站”(简称“基层服务站”)。
(六)实施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计划。
(七)实施咸宁市“优师计划”。
(八)实施咸宁市教师教育“一县(区)一样板”工程。
(九)建设咸宁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咨询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