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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调整?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的;
(2)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的;
(3)财政、审计等发现专项债券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或审计等意见确需调整的;
(4)其他需要调整的。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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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资金用途是否可以调整?
可以调整,但是应当符合用途调整的条件和按照相应程序。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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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惠企惠民财政政策汇编(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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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是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的基础。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格局、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人类活动、自然条件与灾害等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为自然保护地成效评估、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科学依据。《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体系,规范了技术方法,明确了质量控制要求,作为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标准,可以更加规范指导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获取科学、翔实的基础数据,有效支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保护成效评估等业务,对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部
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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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的制定主要遵循了以下4项基本原则:一是科学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能够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特征,服务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和科学研究。二是层次性。根据目标和对象划分层次,进行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生态环境指标的量化表示和获取方法,形成层次化的调查与观测技术方法体系。三是代表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特点,根据生态环境监管需求,设置必选指标和参考性指标,可以对参考性指标进行增减,科学合理的设定调查与观测方法和频次。四是可操作性。指标在满足监管的前提下,确定调查与观测的技术方法是成熟、可行、易实施的。
生态环境部
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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