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的西凉湖,“水光潋滟晴方好,碧水蓝天共一色”。蓝天白云下,波光粼粼的美丽画卷令人如痴如醉。湖区鱼类种群繁殖增多,水草植物成片恢复,水下草森林常年清晰可见,水体透明度可达数米、水资源条件优异,水质常年维持在Ⅲ类标准。2020年9月西凉湖获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选评田园牧歌型湖泊第一名。
曾几何时,西凉湖的生态环境却是另一番模样。
西凉湖是咸宁市第一大湖,湖北省第5大湖泊,面积12万亩。上世纪90年代,沿湖周边农民纷纷围湖造塘养鱼,湖泊面积逐年减少。加上长期偏重经济发展忽略自然规律,2000年至2016年西凉湖彻底沦为一个养殖型湖泊,养殖面积一度达到湖泊总面积的90%,湖泊生态急剧恶化,水质为劣Ⅴ,湖泊面积再次逐年减少。西凉湖野生莲藕、芡实、蒿笋、菱角、莼菜及各种水草锐减,由于候鸟栖息场所——湖洲、浅滩等遭到破坏,白鹤、秋沙鸭这些常见的鸟类已少见,国家保护鸟类更是基本绝迹。
为了保护咸宁母亲湖,2017年8月咸宁市大刀阔推行机构改革,对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进行改组易向,从多个方面加强河湖保护和生态涵养。
在加强湖区保护方面,咸宁市印发了《咸宁市西凉湖、斧头湖养殖围网围栏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了西凉湖沿湖围栏楠竹、网片和养殖辅助等各类设施的拆围、撤离工作,累计完成西凉湖565处围网围栏,共90179.88亩的拆除工作。同时创新禁捕举措,以案说法,大力宣讲禁捕案例,邀请沿湖乡镇村组干部及群众,现场解说禁捕案件,用群众身边的事情,鲜活的案例教育群众,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加强湖区治理方面,咸宁市以河湖长制为依托,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形成了湖泊执法“一地发现、多方联动,部门合力、行动有效”的联动格局。执法人员深入湖区一线,组织全天候(含节假日)常态化执法,每日巡查2次,每周夜间巡湖3次以上。自2017年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改革成立以来共计出动执法船只6700余次,出勤执法人员巡湖4800余人次、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收缴“三无”违法船只82艘,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7起,其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拘留33人。行政处罚金额23.89万元,生态补偿资金4万元;处理违法捕捞水草案件50例,涉案水草达230余吨,收缴水草全部用于恢复生态环境,西凉湖非法捕捞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积极宣传动员船只上岸,协助县市区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和居家安置工作,当前西凉湖2700余条船只已全部上岸。同时在湖北省长江段首创禁捕监控平台,实现从空中对西凉湖水域的全方位展示、实时性监控,为保护湖泊生态安全注入强大的技防力量。通过建设高空摄像监控点,结合高科技激光红外热成像技术,将监控范围覆盖拓展至整个湖区水面,执法人员可在最快时间内,对监测到的非法捕捞等行为进行预警管理,2020年度利用禁捕平台处理监控预警187起,处理非法捕捞8起,案件取证13起。
在生态修复方面,咸宁市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合作,编制《咸宁市西凉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并做好与水利、环保、林业等相关规划的对接,科学预测湖泊纳污能力、合理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计划、针对性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大力开展西凉湖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胭脂鱼苗15余万尾,鳜鱼、黄颡鱼苗1400万尾、四大家鱼苗11亿万尾。根据西凉湖生态修复规划,补种沉水、挺水、浮叶植物面积约3.2万亩,投放贝类底栖生物160吨。同时以西凉湖水质改善为目标,强化政策引导和部门协调,与市直部门合作制定《西凉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搭建全域联动、合作共治的政策平台,充分调动流域各县(市、区)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在示范湖创建方面,咸宁市出台了《咸宁市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西凉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和《西凉湖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建立健全西凉湖生态修复责任体制、长效管理机制,并创新巡查护湖员建设模式。针对水葫芦泛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凉湖流域水葫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机械打捞与人力打捞结合的方式,有效遏制了水葫芦等有害水生植物疯长的局面。通过加装入湖河流拦截装置,对西凉湖入湖河流(泉口河、汀泗河、宋家河)进行有害水生植物、漂浮垃圾的拦截,并根据拦截情况组织收集打捞工作,有效控制河流面源污染。
经过坚持不懈的治理与修复,西凉湖的湖水清了、鱼儿多了、水鸟又回来了。优良的生态环境,成为当地百姓用之不竭的宝贵财富。
责任编辑:徐志祥